问题解答:
现金池业务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会员您好,如果贵公司的现金池业务类似这种模式:即有母子账户,依托银行系统每日自动化转资金,当子账户有多余资金时自动转入母账户,子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当子账户缺少资金时母账户自动补足,母账户可取得利息收入。各子公司加入资金池时会和母公司签一份协议,但协议里没有金额和期限,协议长期有效。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企业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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