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买卖的风险?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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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我们通信公司的库存材料要卖到新成立公司,平价买卖有问题吗?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答:平价买卖在税务上有以下的风险:

  1.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说,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需要遵从独立交易原则(比如卖给关联公司的价格与卖给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相同)。如果不遵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税局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增值税:增值税并没有对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进行限定。但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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