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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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公告第一条,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贵司可以报销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且该支出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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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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