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交易的抵消分录(双方都作为存货的情况)
  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消分录(所有抵消分录只是针对报表的名称):
  (一)*9年:2011年,母公司甲公司销售给子公司乙100件A产品,成本:5元,售价:6元,乙公司至2011年末对集团外已经销售80件
  1、假定当期内部购进商品全部对外出售
  借:营业收入 100*6=600
  贷:营业成本 600
 
  2、期末抵销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利润
  借:营业成本 (100-80 )*(6-5)=20
  贷:存货 20
 
  3、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内部交易卖赚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存货的贷方 - 借方)*所得税税率=20*0.25=5
  贷:所得税费用 5
  注意:第3步之前,如果乙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要从集团角度分析需不需要计提(存货成本=集团内部单位成本*存货量,与可变现净值作比较),不需要计提则: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注:合并报表中:存货列报20*5(集团成本)=100
 
  (二)第二年:因为合并报表的抵消分录只针对的是报表,是不调帐的,所以在第二年做抵消分录时,*9年的要全部重做,用未分配利润替代损益类科目
  2012年,甲公司又销售给乙公司30件A产品,成本:5.5元,售价:7元,至2012年末,对外已经销售10件(先进先出法)
 
  1、假定上期未实现的内部商品全部对外出售(上期剩余A产品20件,售价6,成本5)
  *9年的*9笔分录,由于损益类科目用未分配利润代替,所以相互抵消掉了(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未分配利润)
  借:未分配利润 ——年初 20*(6-5)=20 代替上年的营业成本
  贷:营业成本 20 存货转入本年营业成本
 
  2、假定当期内部购进的商品全部对外销售(当期30件,售价7)
  借:营业收入 30*7=210
  贷:营业成本 210
 
  3、期末抵销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利润(上期余10件,本期余30件)
  借:营业成本 10*(6-5)+30*(7-5.5)=55
  贷:存货 55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内部交易卖赚了):
  借:递延所得税产 5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5 (上年数据照抄,用未分替换损益类科目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存货贷方-借方)*税率-上期确认的=55*25%-5=8.75
  贷:所得税费用 8.75
  注意:涉及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要分别比较母公司和子公司借贷方的发生额,将差额做抵消分录
  注:合并报表中:存货列报10*5+30*5.5=215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