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考点解读:我国票据贴现市场概况如何

来源: 互联网 2016-08-12

  CFP考试考点解读:我国票据贴现市场概况如何
  1979年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制度的实施,银行信用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人们认识到,商业信用是发展商品经济必不可少的一种信用形式,商业信用得以开放,商业票据也得以产生和发展。1980年,按照中央关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用市场搞活经济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开始研究票据贴现问题,并于1981年初在两个区的办事处进行试点,摸索经验。同年2月,上海杨浦和黄浦两个区的办事处合作试办了*9笔同城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此后,上海徐汇区办事处和安徽省天长县人民银行又合作试办了*9笔异地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198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上海市分行提出的《关于恢复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请示报告》作了批复,肯定了其试点的做洼和经验,并决定在重庆、沈阳、河北等地试办此项业务。198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颁发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决定从1985年起在全国普遍开办这项业务。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再贴现试行办法》,正式开办了对专业银行的再贴现业务。1995年5月1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并于199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法的颁布和施行,对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信用关系,促进票据承兑和贴现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996年,各商业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分别制定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办法》及实施细则。人民银行一级分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及业务操作规程。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了对其分支机构票据承兑的授权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制度,较好地防止了越权、超量承兑的发生。

  人民银行在这一年,还选择了一些票据贴现市场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省、市分行,进行了转贴现业务的试点。各试点行分别拟定了有关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为转贴现市场的启动创造了有利的前提条件,人民银行的一级分行和总行在1996年和1997年还开设了再贴现窗口,分别对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为了调动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允许商业银行的贴现率实行在再贴现率基础上加一定点数的确定方法,以提高商业银行的收益水平。

  贴现率是否下浮,由商业银行根据升票企业的信用度自主确定。人民银行还主张放开商业银行之间的转贴现率,并使其成为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历程,票据的CFP理财融资功能得到了很大增强,票据贴现市场的CFP理财融资规模稳步扩大,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也愈来愈明显。当然,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票据贴现市场相比,我国的票据贴现市场还很稚嫩,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运行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CFP金融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的票据贴现市场会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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