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合伙企业所得税

来源: 互联网 2016-07-04

  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合伙企业所得税
  基本概念: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的税款。

  学习要点:

  1 合伙企业所得税计算

  1.1 先计算总的应纳税所得额=经营利润+全部合伙人工资-42,000×合伙人人数;

  1.2 再计算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之和×分配比例;

  1.3 然后算出各合伙人应纳税额=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2 注意事项

  2.1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2 合伙人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

  典型考题:

  【单选】王先生和他的两位朋友合伙开一家蛋糕店,三人平分利润,三位合伙人每人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2013年盈利360,000万元,2013年三位合伙人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A.96,550元 B.88,050元

  C.161,650元 D.67,150元

  答案:B

  解析:总的应纳税所得额=360,000+4,000×3×12-3,500×12×3=378,000元;

  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378,000÷3=126,000元;

  各合伙人应纳税额=126,000×35%-14,750=29,350元;

  三位合伙人缴税总额=29,350×3=88,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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