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CFP考试:财产转让所得重点精讲

来源: 互联网 2016-07-04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016年CFP考试:财产转让所得重点精讲

  财产转让所得

  1) 定义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转让时的相关税费

  3) 税率:20%

  4)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5) 例题

  赵女士将自己三年前购买的一套住房出售,售价为3,000,000元,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共计165,000元,已知赵女士购买该住房时支付价款1,500,000元,缴纳各种税费45,000元,则其就该项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0-(1,500,000+45,000)-165,000=1,290,000元

  应纳税额=1,290,000×20%=25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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