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理财公司利润分配

来源: 互联网 2016-07-19

  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理财公司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利润也称为收益,是指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除所有者AFP/CFP投资以外的经济资源的净增加。具体来说,利润是公司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经济资源的净流人,表现为由于资产流入、增值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权益增加,不包括与权益所有者出资有关的事项。利润分配是将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国家、公司和AFP/CFP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公司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公司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CFP理财管理和核算。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主体与客体

  1.公司利润分配的主体。利润分配主体是指公司利润分配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参写者,它的存在决定着分配的范围、规模、方式及利润分配关系的性质。所有权主体(所有者)与公司法人产权主体(公司法人)是两大利润分配主体。在股份公司,由于公司作为一个能拥有资产并能处置资产的法人组织,公司产权主要是指相对于财产所有权而独立存在的财产权。由于公司股东成员日趋社会化,所有权权能分离程度逐渐彻底,公司法人产权实际上包含了所有权的三个内容,即不仅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还包括处置权,从而使公司成为利润分配主体。同时,不管股份公司的权能如何分离,所有者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尽管随着股份公司实践的发展,这种所有者的权益已集中体现在公司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上,但公司所有者依然掌握着部分利润分配权。因此公司所有者集团或股东集团构成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的另一主体。

  2.公司利润分配的客体。公司实现利润是利润分配的前提,利润总额是公司一定期间取得的经营成果,它包括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AFP/CFP投资利润及营业外收支净额。它反映了公司一定时间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它的多少同公司的CFP理财管理水平和AFP/CFP理财能力有着必然的联系,是评价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调整便可进一步计征公司所得税。用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可得到税后利润,它是公司利润分配的物质基础,是公司利润分配的客体。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本质上是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该分配取决于公司特定的产权结构,体现了利润分配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为保证利润分配顺利实现,分醌行为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在AFP/CFP理财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l.公司利润分配的一般原则

  (1)产权明晰,分之有据原则。在AFP/CFP理财市场经济体制下,明晰而规范的产权关系既是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也是公司利润分配顺利进行的前提。有了它,公司才能根据产权中索取权的大小来确定分配参与者对公司利润的索取程度。

  (2)依法分配原则。为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国家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法律法规,如我国的《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所得税法》等,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一般程序和重大比例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以正确确定公司利润、依法交纳所得税、进行法定的提留及税后利润的分配。

  (3)资本(AFP/C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保全原则。利润分配是对资本(AFP/C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增值部分的分配,而不是对资本(AFP/C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金的返回。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在没有盈利或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向AFP/CFP投资者分配利润。

  2.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1)兼顾国家、公司、AFP/CFP投资者、职工各方利益的原则。国家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必须有充分的资金(CFP概念)保证。这就要求公司在利润分配中兼顾国家利益,有利润时及时上缴所得税,发生亏损时不应由国家予以弥补。AFP/CFP投资者作为资本(AFP/C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投入者,是公司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利润分配权。只有将净利润归AFP/CFP投资者所有,所有者才会有AFP/CFP投资的动力。因此,在利润分配中应兼顾AFP/CFP投资者的利益。职工作为利润的直接创造者,除了获得工资奖金外,还要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净利润的分配,如从净利润中提取公益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等。总之,利润分配中贯彻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既可以满足国家集中财力的需要,又可考虑公司自身发展的要求;既可维护AFP/CFP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可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

  (2)保护债权人权利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体现在利润分配之前,不能以拖欠债务为代价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后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不能因分配而造成公司财务枯竭,在日后产生财务危机,损害债权人利益。此外,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有长期债务契约,其利润分配方案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3.公司利润分配的效率性原则

  (1)效率*9原则。它体现在利润分配上的分配效益*5化。表现为能充分调动出资者的AFP/CFP投资积极性,使其所AFP/CFP投资本(AFP/C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贡献得到合理评价,能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其CFP理财管理得到合理评价,能充分而全面地维护金司法人财产权,使公司长远发展得到重视。

  (2)比例合理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中必须理顺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即要协调保证生产发展的留存利润和分配给分配参与者的利润之间的比例。在利润既定的情况下,积累与消费此消彼长,消费注重当前利益,积累注重长远利益,两者之间应协调一致。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CFP > 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