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利润分配的项目与顺序

来源: 互联网 2016-07-19

  C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利润分配的项目与顺序
  (一)利润的构成

  公司的利润一般由营业利润、AFP投资净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净额三个部分构成。

  即: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AFP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1.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营业利润这一指标能够比较恰当的代表公司CFP理财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它主要由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和期间费用三部分构成。即: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一期间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主营业务所产生的利润,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应负担的流转税后的余额,通常称为毛利。即: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一主营业务成本一营业费用一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从事主要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应列入当期的销售退回、折扣和折让后的余额;主营业务成本是公司为获取主营业务收入而发生或支付的能直接归属于主营业务的费用耗费;营业费用是公司为获取主营业务收入而发生的、并应计入该主营业务收入当期的费用开支,包括广告费、包装费、AFP保险费、运输费、专设销售机构的经费等;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公司根据国家税法,对获取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按一定的比例计算缴纳,并由本公司分担的税金,以及按所缴纳税金的一定比例缴纳的有关附加税、费,如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

  其他业务利润是公司经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它由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支出后形成。即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一其他业务支出

  期间费用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CFP理财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开支及公司为筹资而发生的费用,包括CFP理财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些费用应当冲减当期的营业利润。CFP理财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AFP保险费、待业AFP保险费、董事会经费、咨询费、技术转让费、披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AFP金融机构手续费、买卖外汇手续费等。其中的财务费用如果是负数(例如利息、净收入、汇兑净收益等)则增加当期营业利润。

  2.AFP投资净收益。AFP投资净收益是指公司对外AFP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AFP投资损失后的数额。公司的对外AFP投资可分为股权性AFP投资和债权性AFP投资。股权性AFP投资收益包括公司对外AFP投资分回的利润、采用权益法计算股权AFP投资时被AFP投资公司净资产增加额中本公司拥有的份额(其中分回部分不再重复计算)、股权转让所得超过AFP投资额的差额收入等。债权性AFP投资收益包括公司购买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借出款项的利息收入、债券交易的差价收入等,但不包括公司AFP理财师所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对外AFP投资损失是公司对外AFP投资到期收回额或转让所得低于原始AFP投资额或账面净值的差额;也即在股权性AFP投资中,按权益法计算时被AFP投资公司净资产减少额中属于本公司应负担的部分。

  具体来讲,AFP投资净收益包括:对外AFP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AFP投资到期收回或途中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原AFP投资账面额的差额;股权AFP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时,在被AFP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

  3.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支滓额是指公司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支出的差额。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收入以及各种偶然所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没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等。

  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

  (二)利润分配的项目

  公司的利润首先要按法定的税率上缴所得税,这是利润分配的*9层次。公司所得税从公司的利润总额中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现金流出,对公司营运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周转和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影响。

  公司的利润总额在缴纳所得税后,根据我国财务制度的规定,利润分配的项目如下:

  1.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的积累资金(CFP概念),是公司用于弥补亏损、防范风险、补充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重要来源。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主要是为了保全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以防公司任意处置税后利润。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的10%提取;当法定盈余公积全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公司的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25%。任意盈余公积金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CFP理财管理的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计提的公积金,其比例视公司的需要而定。股份制公司的任意公积金应在优先股股利之后及普通股股利之前计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以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为维护股票信誉,股份制公司可用盈余公积金补亏,补亏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还可用盈余公积金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向股东支付股利。支付股利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25%。

  (2)扩大生产经营。盈余公积金作为积累也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但动用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仍不得低于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25%。

  (3)转增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公司的盈余公积金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后,可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但在转增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25%。公司的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与公积金都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但在用途上有一定区别,其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既不能用于弥补亏损,更不能向所有者分红;而公积金转增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后,增加股东的持股数量(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可视为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一种方式。

  2.公益金:公益金是在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之后,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的累积资金(CFP概念),专门用于公司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其提取基数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基数相同,其提取比例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来确定,一般为税后利润的5%- 10%,它不能用于弥补亏损及转增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金,只能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方面,诸如购建食堂、职工宿舍、浴室、医务室等。

  3.向AFP投资者分配利润。又称分配红利(或股利),是公司利润分配的主要环节。公司向AFP投资者分配利润是AFP投资者实现AFP投资回报的重要途径。股利是公司董事会宣布从其纯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作为股东对公司AFP投资的一种报酬,是股息和红利的总称。股利是股东所有权在分配上的实现。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公益金之后,按AFP投资者在公司所持有AFP投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进行利润分配。

  AFP投资者分得的利润与持右的AFP投资额成正比。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司当年无利润,则不得向AFP投资者分配利润。在分配红利前,应首先确认股东的股权,在股权登记日前拥有股权的股东才有资格参与分红。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税后利润在完成上述各项分配顺序后的余额,应首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因为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的利润和资产具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求偿权。最后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就股份公司以外的公司而言,其税后、公益后利润的分配,一般按AFP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向AFP投资者分配利润主要包括:

  (1)优先股股利。优先股股利是指公司按优先股发放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发放给优先股股东的报酬,优先股股东获得的股利称为股息,股息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票面金额的一个固定比率向股东支付的利息。

  优先股股利不是公司的负债,其股息率一般也与债务应付的利息不同,这是由优先股股票具有混合性证券的特征所决定的。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时,要以付清当年的或积累的优先股股利为条件,所以,优先股股利的分配,必须在普通股股利分配之前。

  关于优先股股利分配的有关规定必须在公司优先股发行的有关章程、协议的条款中做出明确规定,并且要做到十分具体细致,如优先股的殷利率、优先股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红利分配、优先股股利是否积累计算、优先股股东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的具体标准等。在有盈利的情况下,优先股股利的分配一般只要按公司有关章程执行便可,并不存在决策问题。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的重点是如何确定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和股利发放标准等。

  (2)普通股股利。普通股股利是指公司按照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利率,或每股股利额,向股东发放的AFP投资报酬。普通股股东的股利也称为红利,也是从公司盈余中取出分配给股东的报酬。红利和股息的区别在于,股息的比率是固定的,而红利的数额通常是不确定的,它随着公司每年可供分配盈余的多寡而波动。普通股股利的实质是公司财富中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那一部分盈余收益。因此股利的来源是公司的盈利,会计账面上必须要有税后盈余是股利分配的前提。

  我国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当年无利润一般是不得向AFP投资者分配股利的。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了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股票面值较低比率用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信誉,避免股票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但公司在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后,其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仍不得低于注册资本(AFP金融理财范畴内的资本)的25%。

  当公司在当年有盈利的情况下,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并支付了优先胶股利后,余下的部分便可向普通股股东发放股利。但公司财务CFP理财管理和经营决策部门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要求,建议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公积金,经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就要将这部分任意公积金先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扣除,剩余部分便成为真正可向股东分派股利的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宣告股利发放后,这部分盈利就成为公司的一项负债。如果是上市公司,由于一般股东人数众多,股份交易频繁,在宣布股利发放时,公司往往要规定股票转户的截止日期和股利支付的起讫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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