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账户查封、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浩浩荡荡的“e租宝”事件即将落下帷幕。从今年夏天被媒体和财经人曝光传销以来,700亿的“e租宝”一路经历了从风光到沉寂,俨然成为了中国P2P借贷产业发展趋势的缩影。发展到现在的程度,看似“e租宝”这盘棋已经收尾,其实对P2P借贷的思考应该才刚刚开始:P2P中的涉事者如何处理?监管者、投资者和平台拥有着要各负怎样的责任?P2P未来的路怎么走?甚至我们还要问一句,金融创新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P2P借贷疯狂增长,是金融创新大背景下的产物,也是万众创新下的结果。金融需不需要创新?需要,中国的金融越来越死气沉沉。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金融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没有银行中国的国企央企活不下来、中国的建设不可能如此高速、中国现在也不可能诞生能跻身于世界前列的龙头企业。但金融现在越来越像是区分阶层的手段,而非资源调配的手段,那些本应该被及时淘汰掉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靠着贷款挺了下来,而本该成为经济转型中的中坚力量——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却得不到金融服务。
但金融创新施行下来,大家会发现:金融创新本应该得到的结果和起到的作用都没有,反而创新后的金融产品却一次次上了社会负面清单,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e租宝”700亿资金,昆明泛亚坑了22万投资人430亿资金、河北卓达坑了40万投资者超百亿资金,还有之前的金朝阳、河北融投,两者相加1400亿资金不见了踪影,甚至还有很多角落里我们不知道的平台仍在吸着普通投资者的血——仅P2P借贷一个领域,1-10月累计问题平台就超过1000家,是2014年的同一数字的近10倍。在这些案件中,原本应该承担经济转型重任的大量资金被金融骗局消耗殆尽,而另一方面原本等待资金注入的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却还在等资金“解渴”。金融创新的问题不仅危害了金融,更危害了经济大局。
严格来说,现在的所谓金融创新不能称之为创新,更不能称之为金融创新。
现在的所谓金融创新不能称之为创新,是因为其本质上是新瓶装旧酒。创新是什么?不是随随便便造两个产品,也不是在前有的基础上修修补补,创新需要新的世界观、方法论,还需要对本质有所颠覆、有所改变。裹钱的布片变成纸,这不叫创新,变成既能放钱又能放卡的钱包才叫创新。
而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创新不是发明个P2P借贷就能完了,背后需要整套的金融理念、金融方法论、金融系统配套升级和大量金融产品的配合。美联储前主席沃克尔说过,过去几十年金融机构*10的创新就是“取款机”的发明,除了这个,此前金融机构无丝毫有意义的创新。
而反观现在大行其道的普惠金融,围绕的都是借款途径的改变。以前无场合、无组织的民间借贷换到了互联网语境下,就成了金融创新,殊不知借款工具、手段的改变自有金融以来都被创新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在P2P借贷平台上有个独立账户就成了金融创新,殊不知以前没有互联网时代的股票市场都是如此操作的;覆盖到很多人的惠普如果就是金融创新的话,那么一次次的P2P平台跑路是不是可以视作创新中的阵痛而已……现在的金融创新本质上无非是借创造更多形式发放贷款的一种新说法而已,金融创新成为规避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系列限制的借口。所以大家往往看到都是借款,以前银行不敢干的P2P平台敢干、传统机构不敢干的创新后就敢干了。
不仅装了历史的旧酒,现在很多金融创新还是其他国家玩剩下的,比如各种宝类产品。支付宝为什么能在国内大行其道,而没诞生在其他国家?其实美国早就有类似产品,但因为银行系统太发达,小卖铺买东西都用信用卡,支付宝们没有诞生的温床。所以说现在的创新与其说是创新,不如说是银行等传统金融体系还不够先进、不够发达、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而留出来的空子而已。给你两种支付方式:一种是处处都能用的信用卡、不用刷密码、一旦盗刷立即赔偿,另一种是每次都需要打开一个app才能用的、不能存款的、只支持上部分商家的支付宝,你选择哪个?
在这一过程中,杠杆被放大、金融风险被放大,但是创新的方向却偏离了原本的初衷。和普惠说法一样,金融创新被赋予的使命是民间闲散资金为支持经济转型的再利用。民间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银行满足不了企业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应该正好可以填补现在的空缺。但创新后的民间借贷反而成为资金圈内轮转的游戏,企业没得到资金支持、闲散资金成为骗子的囊中之物。
所以现在的所谓金融创新也不能称之为金融创新,因为它背离了金融的本质——风险。金融系统,无论借款、贷款、支付、收缴,它是一套建立在风险上运作的系统,它离不开风险,什么都能变但风险永远不变。多大的收益承担多大的风险,但P2P借贷平台一直试图挑战这一条金融圣律——它们一直承诺给投资者超出正常数倍的收益,但却只需要承担和银行一样、甚至比银行存款还低的风险。很难想象在企业利润只有5%的环境下,超过10%的借款利息是如何诞生的。
互联网语境下的金融创新本就是一件该仔细审视的事物,它可以加速金融循环的效率、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让原本在传统语境下不太能成功的金融产品发挥出更大的影响力。但反过来,在互联网的高效下运转下,一些本身应该被放大的危机、风险反而却因为太快了而遭到忽视、甚至是漠视。
所以即便是完全合规、完全尊重市场与法律的前提下,金融创新也应该被仔细审视,它的利与弊,它的好处在哪里,它的风险有在哪里。
而本身就不能算是创新的投机取巧、违背金融客观规律的现在这些所谓的金融创新和普惠呢?也许放任下去,得到的就不是一个个倒下的P2P借贷平台,而是像2008年一样的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
▎本文作者Ben,来源高顿网校。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高顿网校”(gaoduneclass),满满的会计实务干货,免费网课随心听。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保留此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