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在四季度税收任务紧和压力大的情况下,针对目前严峻的收入形势,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充分利用稽查、预警、评估等手段,加强对收入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突出加强对房地产、制造、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管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努力化解矛盾和风险,确保地税工作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关键节点控制。今年以来,共梳理明确个体征管、注销登记、非正常户管理、代开发票、税款入库5个执法节点,通过强化节点控制,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扎实推进绩效考核工作,将具体的执法责任进行分解,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分析不同岗位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明确各项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规范干部职工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从内部制约机制入手,建立严密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建立税收执法案件审核制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过失警示办法》、《明察暗访管理办法》、《行政管理违章违纪行为处罚制度》等制度;同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税收执法权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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