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来源: 高顿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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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难度:一般

考频说明:中高频考点,考点明确,需要考生熟练记忆。

【内容详解】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6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6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例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会计准则》等。

(三)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指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如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云南省会计条例》于1997年1月14日指定通过,并与2004年7月30日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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