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分析方法探讨

来源: 高顿 2017-06-28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一)合并财务报表涵义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会计主体是包含母子公司的集团企业,用来表述此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就称为母公司;由母公司控股的企业就是子公司。因此,母公司就是指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是“实质胜于形式”这一会计指南在财务报表准则中的具体应用。它主要是为股权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上的需要而将整个集团公司视为单一的经济实体,汇编反映集团公司内有关成员公司。下列几个报表就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组成部分:合并利润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二)合并财务报表方法如果一个企业要想得到另一个企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其中一种是用现金、票据、债券、其他资产等其它资产或优先股去收购对方的股份;另一种是用持有的普通股票去交换对方持有的相应普通股,从而实现双方股权的合并。所以,公司可分别采用收买法和权益集合法这两种方法来编制合并报表时。
  (1)收买法。顾名思义,就是采用与处理普通购置资产相同的原则,处理购置的企业。简单来说,即买方企业按照它支出的总成本来记录其总购买。如果分别以货币资金、债券、优先股票来购买,那相应支付的货币金额、债券现值、股票的公允价值就是购买成本。由此,构成了收买法的主要特点: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被重新确定,也就是说产生了新的计价基础;购买过程中所形成的商誉应该得到相关确认;增值摊销的存在;增值的摊销和商誉会使得合并收益降低。
  (2)权益集合法。权益集合法是指对于两个或多个企业的股东以交换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的方式将他们的股权联合在一起的处理方法,也就是说,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与收买法正好相反。因此,权益集合法的主要特点表现是:由于没有产生新的计价基础,编制合并报表时仍然沿用被购买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购买过程中形成的商誉不需要被确认;商誉和增值摊销不会影响企业的合并收益。
  (三)合并财务报表观念合并报表是“视企业集团为单一会计主体”,那么,在核定这一主题界限时,合并报表所坚持的不同观念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基础,目前有以下三种居于主流的观念:
  (1)母公司观念。是指以法定控制为基础,把企业的合并报表看成是母公司报表的扩充和延伸。具体说来,就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针对的是现有的和未来的普通股股东,所以它尽最大可能保护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利益,往往忽略了少数股东或小股东的利益。
  (2)实体观念。正好与母公司观念相反,实体观念主张合并报表不仅要强调母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利益,也要兼顾小股东的利益,即保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视为统一实体的共同所有者。
  (3)修正的母公司观念。事实证明,无论是母公司观念,还是实体观念,都不能充分地阐述所有公司合并报表的理论基础。有一种情况,既没有单一的母公司,也不存在少数股权所有者股;既不存在法定支配权,也不存在单一的经济主体。此时,便可以由“修正的母公司观念”来概括。因此,修正的母公司观念主张的是以市价记录合并的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和负债,并将适当的部分反映为少数股权,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处理同实体观念;合并商誉的处理同母公司观念,即只与母公司有关。
  (四)合并财务报表原则合并会计报表编制除了要符合一般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以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一体性原则:指合并会计报表将纳入合并范围的各成员企业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并以此为基础来处理有关内部会计事务,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通过抵销分录和抵销内部会计事项的影响来完成。
  (2)个别会计报表原则:指合并会计报表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内各成员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运用相关方法进行编制。
  (3)重要性原则:由于合并会计报表涉及的法人主体较多,合并范围较广,重要性原则的运用较之个别会计报表更为必要,主要可从如下两方面理解:一方面,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以便为决策者提供相关的重要信息;另一方面,对于不影响大局的一般性事项,可以进行适当取舍。
  (五)合并财务报表程序具体如下:
  (1)使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得到统一。财会人员在编制合并的财务报表之前,一方面应该使所有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一样,另一方面也要使母公司和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一样。具体做法如下: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子公司不统一的,应当使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保证一致;调整有难度的,子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准则,以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为依据,自行编报自己的财务报表;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期间与子公司不统一的,应当使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期间进行适当的调整,保持一致;调整有难度的,子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准则,以母公司的会计期间为依据,自行编报自己的财务报表
  (2)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合并工作底稿的作用是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基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进行汇总和抵销处理,最终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3)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关键的一步。也就是说,抵销集团企业因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一部分项目造成的影响。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财务报表项目(即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现金流量表项目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比如,在涉及调整或抵销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均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而不是“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来进行调整和抵销。
  (4)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加总金额的基础上,分别计算出合并财务报表中各资产项目、负债项目、所有者权益项目、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等的合并金额。(5)填列合并财务报表。根据合并工作底稿中计算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类以及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合并金额,填列生成正式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合并财务报表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比较分析具体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不同。在旧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在新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主体不同。旧准则中,某些企业集团在是否编报合并财务报表上享有自由权;新准则中,明确要求“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由此看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题被强制性规定。从一定意义上讲,明确了责任主体。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合并范围不同。旧准则中,小规模子公司和特殊行业子公司没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并且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法予以合并;新准则规定,小规模子公司和特殊行业子公司应该纳入合并范围,并取消了比例合并法。
  (4)合并财务报表种类不同。按照旧准则中《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财务状况表和合并利润表四个部分新准则中不仅涵盖了旧准则中的内容,还涵盖了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附注三个部分,其中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规范及时有效地填补了现行实务当中的理论空白。
  (二)新准则优越性具体有:
  (1)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步伐一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在新会计准则的编制中得到贯彻和体现,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要求。我国的新会计基本准则中添加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弥补了旧准则在概念方面的缺陷;新会计基本准包含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几乎所有项目,弥补了旧准则项目不全的漏洞;新会计准则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为依据进行编制,力求使会计财务报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与国际会计准则步伐一致。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首先,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理念的创新,体现了面向市场经济的理念。新会计准则强化给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充分和有用的信息,以便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其次,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体系上的创新。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形成了一个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领域。最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创新还体现在形式上。对国际会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我国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应用指南中,以帮助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会计准则。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趋同不是相同,借鉴不等于照搬照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执业环境以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认识程度等的不同,决定了在国际趋同的同时,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会计准则,使之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又能保持中国特色。第一个特色是关联交易。国际会计准则对国有企业即政府所有的企业作为关联方,要求详细披露。在我国,不把国有企业都作为关联方。第二个特色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于已经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我国现行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是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经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第三个特色是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规定。新会计准则中规定,除了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做权益处理的,均做收入处理。而国际准则规定所有的补贴按收入处理。
  三、合并财务报表分析方法探讨
  (一)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顾名思义,就是指企业集团偿还各种债务的能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均可以反映企业偿债能力。企业集团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债权人又是相对于独立的法人主体而言的,因此,债权人行使求偿权的依据是法人合法拥有的财产。由此看来,以个别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综合分析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便是科学合理的,有利于做出正确的信贷决策。偿债能力分析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核心指标是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证。按照西方企业的长期经验,一般认为2:1的比例比较适宜。
  反映长期偿债能力的核心指标是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一般情况下,该比率越小,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如果此项比率较大,从企业所有者来说,利用较少的自有资金投资,形成较多的生产用资产,不仅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而且在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还可以利用财务杠杆作用,得到较多的投资利润。
  (二)营运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即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者有效利用资产的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水平。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都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的营运能力。企业营运能力分析就是要通过对反映企业资产营运效率与效益的指标进行计算与分析,评价企业的营运能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指明方向。营运能力分析有利于评价企业资产营运的效率。有利于发现企业在资产营运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是盈利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的基础与补充。对企业营运能力的分析有两种具体情况:一是横向合并的企业,即母子公司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性质相同;二是纵向合并或混合合并的企业,即为了采用多元化经营方式。
  (三)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是指企业集团获取利润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集团管理者的经营业绩。主营业务净利润率、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等都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主营业务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额。这项指标越高,说明企业从主营业务收入中获取的利润的能力越强。影响该指标的因素较多,主要有商品质量、成本、价格、销售数量、期间费用及税金等。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资产平均总额×100%。资产平均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这一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全部资产的盈利能力越强。该指标与净利润率成正比,与资产平均总额成反比。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实收资本(或股本)×100%。这一指标越高,说明企业自有投资的经济效益越好,投资者的风险越少,值得投资和继续投资。因此,它是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经营者来说,如果资本收益率高于债务资金成本率,则适度负债经营对投资者来说是有利的;反之,如果资本收益率低于债务资金成本率,则过高的负债经营就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四)成长能力分析企业成长能力是指企业未来发展趋势与发展速度,包括企业规模的扩大,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企业成长能力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能力,反映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企业成长能力分析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企业的长远扩展能力和企业未来生产经营实力。评价企业成长能力的主要指标有:主营业务增长率、主营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
  四、合并财务报表分析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并财务报表信息是否能作为经济决策的依据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一个会计主体,是由企业集团中对其他企业有控制权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以组成这个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并抵销内部交易事项对个别报表的影响而编制的,反映的是整个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的对象也是由若干个法人组成的会计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会计主体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会计主体。个别会计报表是由独立的法人企业编制,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反映的是单个企业法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对象则是企业法人。合并会计报表以个别报表为编制基础,不需要在现在会计核算方法体系外单独设置一套账簿体系。而个别会计报表需要从设置账簿,审核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到编制会计报表一系列完整的会计体系。且编制方法独特,它是在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个别会计报表的数据进行加总基础上,通过编制抵销分录将企业集团内部的经济业务对个别会计报表的影响予以抵销,然后合并会计报表的各项目数据。
  因此,许多学者通过对传统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认为,由于企业集团经营是以单个企业为单位开展的,所以能为此提供经济决策信息的是个别财务会计报表,而不是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的集团整体情况的财务信息对企业经济决策就毫无帮助吗?事实上,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集团企业是否具有决策价值取决于它的作用及其使用者问题。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是针对控股股东或者母公司,因此,合并财务报表集团企业制定整体宏观决策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二)如何在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分析
  合并财务报表是由企业集团中对企业有控制权的控股公司或母公司以组成这个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并抵销内部交易事项对个别报表的影响而编制的。具有“表之表”的特点。如同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集团也是由各个独立的经济个体组成的。所以,如果仅仅根据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宏观分析,整体统筹显然是不够的,还应该透过“表中表”,也就是充分结合个别财务报表作出经济决策。这样,既对整体情况了如指掌,也对具体情况胸有成足。特别是在集团成员间差别非常大的时候,透过个别财务报表了解独立个体的经济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要在各个别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就要引进一个对比分析法的概念。何谓对比分析法,就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提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与个别财务报表的分析中,常常用到此方法,它与等效替代法相似,也叫对比法或者比较分析法。
  因此,在进行分析时要站在相互关联和进一步说明整体的角度上,将各公司看作集团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机械地将各公司与集团总体情况作单独对比,这样根本达不到共同关联进而说明整体情况的目的,也就分析不出问题所在。
  (三)合并财务报表对比分析是否以母公司为分析中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就是针对控股公司或者母公司的,反映的是集团整体情况。因此,母公司是集团的核心和灵魂所在,居于主导地位,且母公司的业务一般是集团的主营业务,而子公司的业务一般都是围绕母公司展开的,服务母公司。由此看来,集团的经营状况主要受母公司影响,将母公司报表与集团报表对比,往往能得出一致的结论,因此作出的整体决策也主要作用于母公司。但是,当个别情况发生时,这种以母公司为分析核心的理论还是否正确,下面进行具体说明:第一种模型:母公司是投资型的控股公司。母公司自己的主营业务很少甚至没有,主要是对子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以此来获取利润。因此,主营业务就由子公司经营。这种情况下,集团的财务指标都由子公司决定,集团的对外业务也主要集中在子公司。母公司可能关心更多的是利润而非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所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分析和经济决策都主要针对子公司。第二种模型:母公司的角色不突出。即母公司的主营业务或投资业务在集团中并不处于主要地位,各子公司与母公司在业务发展方面不相伯仲。虽然这种模式并不是集团企业中最理想的情况,但它却是存在于现实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中,要利用上文中提到的对比分析法对母公司和子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以此确定母子公司在集团中谁居于主导地位,并加强母公司的控制地位。只有这样,才有利于集团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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