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来源: 高顿 2017-06-29
  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国财税政策经历了重大改革。2009年实行“营改增”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举措,“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可以加快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二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
  (一)税率的区别
  营业税的税率区分相对复杂一些,它是按照行业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纳税科目及纳税比率。除建筑行业的营业税率是3%以外其他行业的营业税率从5%至20%不等。增值税预营业税不同,它的税率是以商品的种类不同来划分,除17%的基本税率以外,还有从0到13%的税率等级划分。
  (二)计税依据的区别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或者个人在经济活动中获取的收益,包括营业收益、无形资产转让收益和不动产销售收益。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商品实物的价值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产品或劳务在流动过程中的收益,其征税对象是商品实物以外的额外收益,没有额外收益的商品就没有增值税。
  (三)计算方法的区别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进项税额转出)。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应由销售方承担切税负不可转嫁;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税负由销售方转嫁给买方。
  二、我国实行“营改增”试点的原因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的财税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经济的发展,为了促进适应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营改增”已经迫在眉睫。我国实行“营改增”试点的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大多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怎样进行税费改革,很好的发展现代服务业受到多方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在对现有的税费制度进行改革完善,避免重复缴税;减少企业税费负担,节约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推动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社会发展;还可以优化企业投资、消费及出口结构,推动国民经济均衡发展。
  (二)可以避免服务业重复缴税的现象
  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最后都是由消费者承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营业税纳税企业在购买货物时的增值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值税属于扣除成本后的差额征税,随着部分额外差额的征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的现象。营改增之前对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征收的是营业税,易造成重复征税,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在市场化经济快速发展和行业化分工较细的今天,服务业全额征收营业税,加上外购商品与服务自身包含的税金不能相互抵扣,导致服务业的征收税额加大。
  (三)可以缩小部分行业的避税空间
  增值税纳税以专业发票为准,是一种环环相扣的管理方式。一些服务业现行缴纳的是营业税,在纳税上还存在一些避税空间。总所周知,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这些避税的现象给国家税收造成一定损失,对税收管理也造成不好的影响。
  三、企业实行“营改增”后的主要变化
  “营改增”涉及的产业多,所以内容也多。“营改增”优化了我国财税政策,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我国自实行“营改增”以来企业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税负的变化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规定:17%的标准税率及13%的低税率,增加11%和16%两个税率。17%的税率适用于租赁有形动产,11%的税率适用于建筑行业,6%的税率适用于其他现代服务业。这样有利规范企业纳税程序,避免重复纳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同时企业购买机械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可以作进项税额抵扣。不仅可以享受优惠税,还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和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发票种类变化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销售收入只需开普通发票,“营改增”之后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分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纳税企业在购买货物或者接受新劳务的时候可以索要三种发票。即向一般纳税人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的纳税人索要普通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纳税申报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纳税企业或者个人在取得进项税额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里进行发票认证,在认证通过的当月进行抵扣。专业发票需要在从开据日算起的一百八十天内进行认证和抵扣。未通过专业认证的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在纳税申报的同时要对本月开据的发票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抄税。
  (四)财务核算方式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后,纳税企业营业的收入、成本、税金和附加都会变化;营业税的收入由含税收入变为不含税收入,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由包含增值税变为不包含增值税,成本减少;营业由销售方承担变为由购买方承担,税费减少。由于营业收入、成本、税金和附加的变化会造成营业利润的变化,营业利润的变化会对利润总额造成变化,最后又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缴纳数额。
  (五)上下游供应链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纳税企业除了要保证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资质资格要求,给上游客户开增值专用发票以外,还应该对下游合作供应商是否具有开具增值专用发票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具有开据增值专用发票资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对税负转嫁作进一步具体的规定,对公司产业链进行合理科学的顺理,保证企业进项税抵扣所有通道畅通。四、企业应如何应对“营改增”
  “营改增”是一个大型的财税改革措施,要做好这项工作并不是那么简单,针对我国“营改增”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了解和应用新的税收政策
  国家税收政策是不断改革和完善的,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根据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深入贯彻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在收受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进行纳税筹划。在了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用足优惠政策,达到税收成本最低化。
  (二)做好“营改增”后的影响分析预算
  税收改革不是一下子全国推行的,在全面改革之前一般都会先试点进行。其他企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前应该寻找跟本企业相似的成功企业做研究,分析他们“营改增”的特点,预算本企业“营改增”可能出现的过程和结果。在对成功企业“营改增”进行分析时要严格根据实际情况客观严谨的进行分析研究,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避免本企业在“营改增”的过程中出现同样的状况。
  (三)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提高员工专业素质。“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和纳税申报工作较营业税更加复杂,所以要求财务工作人员要具备更加专业的素质,企业应该给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增值税纳税和申报培训。
  正确核算。“营改增”以后,企业的各个经济环节都会产生增值税,这就加大了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企业的收入、成本、负债、利润等指标都会有变化,所以财务人员要合理调整财务预算指标,对核算指标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加强发票的管理。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有一套完整严谨的管理体系,增值税征收的严格监管让企业没有漏填可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了发票管理的相关内容,企业要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的发票管理行为,企业及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结束语
  “营改增”是我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的税费改革,改革后的税费制度将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对我国产业化分工也起到积极作用,更有助于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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