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趋同性

来源: 高顿 2017-07-25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由全国人大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颁布,而同为国家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企业利润的确认却有较大差异,并且计算繁杂,造成税局和企业要投入较大成本处理所得税。2011年10月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会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企业会计对所得税的计算与税法规定的趋同。
  1.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计算的不同及因此导致的问题和不便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利润计算是基于权责发生制,通过确认企业当期的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得出营业利润,再以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并减去营业外支出后得到利润总额。与企业利润总额对应,《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免税收入、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和损失金额、以及允许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两者在很多会计事项上的处理是不一致的,税法在收入的确认上基本遵循权责发生制,但对费用和损失的处理倾向于收付实现制。对于小型企业,这种负担是相对较重的。因为税法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与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会计利润的不同,带来企业较高的纳税成本和国家较高的征税成本。
  2.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所得(利润)的确认和计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其在会计处理上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有许多不同。
  2.1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的特点
  (1)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减少
  由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的从业素质参差不齐,相对较低,为了便于操作,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大多数业务进行了简化,减少了很多需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业务,例如,对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同《企业会计准则》不同,规定了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唯一运用,没有使用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例如,对短期投资在期末不进行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对存货不进行减值的测试等。这方面主要考虑小企业资产小,业务金额相对较小,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和折现的情况对财务状况真实性的影响并不大,这样处理也减少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3)现时的交易观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某些业务采取了资产负债观,而不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现时交易观,这与《企业所得税法》是存在差异的。为了便于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均采用现时交易观,反映现时的状况,如:在所得税额的计算上采用应付税款法,与《企业所得税法》一致,便于计算。
  2.2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所得(利润)的确认和计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利润总额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再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少了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因为小企业资产小,加之有些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不运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计算出来的经营成果的可靠性影响不大。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确认的趋同性分析
  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很多会计处理上达成了一致。主要体现为:
  3.1资产损失处理上
  《小企业会计准则》强调重要性原则多过谨慎性原则,不再依据职业的判断为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根据有效证据,直接记入当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完全一致的。
  3.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上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长期股权投资要求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下,在投资收益的处理上和《企业所得税法》存在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全部采用成本法核算,当实际取得股利时,直接记入当期投资收益,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
  3.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上
  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企业会计准则》以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对其折旧和摊销,企业可以合理选择四种折旧方法中的一种,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一致。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以“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确认,对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以投入使用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对其折旧和摊销采用直线法,并不能低于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与所得税法保持了高度一致。
  3.4所得税费用计算方法上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所得税的计算采用资产负债表法,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计算较复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同税法一样,采用应付税款法计算,和《企业所得税法》是完全一致的。
  4.总结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所得税计算工作,其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趋同了,有利于小企业及时、准确地进行所得税申报缴纳工作,降低了税企的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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